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检查管理,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,县药监局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及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组织辖区内涉药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。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,县药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,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,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,并召开了涉药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门部署,要求各涉药单位负责人认真对待此项工作。 日前,已经有8个乡镇(街道办)及城区涉药单位完成了健康查体工作,其他5个乡镇(街道办)将于近期完成此项工作。 张翼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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